医院评审是指医院按照卫生部《医院评审办法》要求,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,开展自我评价,持续改进医院工作,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,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。
坚持政府主导、分级负责、社会参与、公平公正的原则。
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评建并举、重在内涵。
围绕质量、安全、服务、管理、绩效,体现以病人为中心。
通过医院评审,促进构建目标明确、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当、结构优化、层次分明、功能完善、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,对医院实行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分级管理。
3年
不少于6个月
(1)医院评审申请书;(2)医院自评报告;(3)评审周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、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;(4)评审周期内各年度出院患者病案首页信息及其他反映医疗质量安全、医院效率及诊疗水平等的数据信息;(5)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。
甲类、乙类、不合格。
11.《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》指标体系构成
共设置7章74节416条标准与监测指标。其中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8节375条665款标准,用于对三级儿童医院实地评审,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,带★为核心条款,共27条;第七章共6节41条监测指标,用于对三级儿童医院的医院运行、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。
基本项目、核心条款和可选项目。
A-优秀、B-良好、C-合格、D-不合格、E-不适用(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,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。)
要达到“B-良好”档者,必须先符合“C-合格”档的要求,要达到“A-优秀”,必须先符合“B-良好”档的要求。
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原理(P即plan,D即do,C即check,A即action)通过质量管理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现的过程,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。
16.三级儿童医院评审结果
项目
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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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至第六章基本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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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项核心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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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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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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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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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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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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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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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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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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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6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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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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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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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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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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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成立“迎评”工作领导小组及医院三甲评审办公室。
2013年9月启动,2014年8月13日召开推进会。
PDCA是质量管理的基本程序,也是持续改进的重要方法。
P—PLAN计划:界定问题,确定改进目标,规划人、事、物、对策实施步骤及评估基准。
D—DO实施:确实执行计划。
C—CHECK检查:将执行成果与计划中的评估基准进行比较。
A—ACT处理:对未达到目标的项目,采取对策进一步PDCA循环,以达成目标。若以达成或超越目标,则将此新对策标准化。
鱼骨图、检查表、甘特图、排列图、趋势图、标杆分析法、流程图、散点图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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